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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:中国
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,为正部级。截至2023年10月,生态环境部内设机构21个,机关行政编制504名(含两委人员编制4名、援派机动编制2名、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0名)。设部长1名,副部长4名,司局级领导职数79名(含总工程师1名、核安全总工程师1名、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8名、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、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1名)。
其主要职责包括: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;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;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;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;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。制定大气、水、海洋、土壤、噪声、光、恶臭、固体废物、化学品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;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;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……